亨通光電公布2009年度利潤分配實施細則

訊石光通訊網 2010/6/18 7:54:15
【訊石光通訊咨詢網】亨通光電200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經過公司200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分配以16,612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fā)現金紅利2.5元(含稅),扣稅后每10股派發(fā)現金紅利2.25元,共計派發(fā)股利4,153萬元。 

        ● 扣稅前與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單位:元每股現金紅利(扣稅前) 0.25每股現金紅利(扣稅后) 0.225● 股權登記日股權登記日 2010年6月22日● 除權(除息)日:2010年6月23日● 現金紅利發(fā)放日現金紅利發(fā)放日 2010年6月29日 ●分派對象:截止2010年6月22日(A 股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 

       社會公眾股的現金紅利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tǒng)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fā)。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fā)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yè)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fā)。 

       流通股股東亨通集團有限公司現金紅利由本公司直接發(f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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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訊石光通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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